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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省加大科技金融结合力度 推动科技型企业高质量发展
时间:2021-01-14 来源:原创 浏览:1098次

日前,省科技厅下发《云南省科技金融结合专项资金管理办法》和《云南省科技保险险种保费补助资金实施细则》,进一步发挥财政科技资金引导作用,助力全省科技型企业高质量发展。

《办法》指出,科技金融结合专项资金来源为省级财政科技资金,分为科技创业投资风险补助(补偿)、科技贷款贴息及银行费用补助、科技贷款担保费用收取减免及新增规模奖补、科技创新融资贷款风险补助、科技型企业科技保险险种保费补助5种补助类型。其中,为激励社会资本加大支持创新创业力度,创业投资机构在我省首次投资种子期科技型企业、首次投资初创期科技型企业、投资非上市科技型企业,分别按实际完成投资额10%、8%、5%给予创业投资风险补助,单笔投资补助金额最高分别为50万元、50万元、100万元;发生损失时,按确认的损失额度分别给予10%、8%、5%的创业投资损失补偿,单笔投资损失获得的补助金额分别为50万元、50万元、100万元。鼓励国内外各类创业投资企业、创业投资基金在云南省设立创业投资机构。对新设立注册资金(规模)在5000万元以上且带动社会资金在云南省投资规模达2亿元以上的,创业投资机构可申请一次性开办费补助,补助额度单笔最高50万元。

《细则》在原有支持9种险种的基础上,新增项目投资损失保险、营业中断保险、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、雇主责任保险、特殊人员团队意外伤害保险和重大疾病保险、环境污染责任保险、知识产权运用等7个险种。根据科技型企业创新发展需求及保险机构推广意愿,定期向社会遴选、公布纳入科技保险险种保费补助范围的科技保险险种,供科技型企业自愿选择,保费补助资金来源省级财政科技资金。对投保科技型企业将按险种类别分3个档次给予保费支出补助。其中,产品研发责任保险、关键研发设备保险、小额贷款保证保险、项目投资损失保险4个险种按最高档次给予科技型企业50%保费支出补助支持;出口信用险给予科技型企业20%保费支出补助支持;其他11个类别险种给予科技型企业40%保费支出补助支持,科技型企业年度最高补助额度为20万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