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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期,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本市流通领域贵金属饰品(金及其合金、银及其合金)产品质量进行了监督抽查。本次抽查了100批次产品,经检验,全部产品实物质量(金、银纯度)均符合标准要求。
本次监督抽查依据DB53/68《珠宝玉石、贵金属饰品标签标识》、GB 11887《首饰 贵金属纯度的规定及命名方法》及第1号修改单、GB/T 18043 《贵金属首饰含量的无损检测方法 X射线荧光光谱法》、《金银饰品标识管理规定》(国家质检总局)、《云南省珠宝玉石饰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》(省政府95号令)等标准要求和经公开的企业标准、团体标准或明示的质量要求,对下列项目进行了检验:
贵金属(纯度),贵金属标签标识(名称、规格、价格、经营者、印记)。
在本次抽查过程中发现产品标识存在问题,主要表现为无标识情况、含混标、缺项标等标识明示指标不规范情况。本次抽查发现的问题将移交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理。